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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个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力推健康老龄化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7-09-09 | 浏览:1638次 ]

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划国土委、建设局)、体育局、中医药管理局、残联、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特制定《“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 中国残联 全国老龄办

  2017年3月9日

  “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健康老龄化,即从生命全过程的角度,从生命早期开始,对所有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综合、系统的干预,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以延长健康预期寿命,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压力日益凸显的时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险全覆盖。“十二五”期末,我国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1])医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2.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专业康复护理机构不断增加。截至2015年,全国共建有康复医院453所,护理院168所,护理站65所,比“十一五”期末分别增加了69.0%、242.9%、16.1%。康复护理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2015年,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从业卫生人员分别为36441人、11180人、316人,比“十一五”期末分别增加了96.5%、286.7%、69.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不断深化,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每年1次免费健康体检,2015年接受体检老年人数达1.18亿。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国有23%的养老机构设有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

  3.老龄健康政策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老年健康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健康老龄化战略研究》,明确“健康老龄化”的核心要义,作出关注生命全程、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的战略部署。启动“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项目,着重培养并提高家庭养老照护能力。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明确了医养结合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文件印发后各部门明确分工,各自结合职责抓紧落实。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首接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启动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全国遴选确定90个试点城市(区),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各地医养结合工作扎实起步,以多种形式围绕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提供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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